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告诉你,什么是“新三板”

“新三板”市场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挂牌企业(目标公司)均为高科技企业。在2000年,为解决主板市场退市公司与两个停止交易的法人股市场公司的股份转让问题,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出面,协调部分证券公司设了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被称之为“三板”。显然针对高新园区高科技企业的“新三板”市场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中国的资本市场目前分为四个层次: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每个层次的市场针对的是不同层次的公司,一个公司如同与一个自然人的成长过程,公司有成立、孵化、增长、成熟的过程,新三板主要针对的是孵化期的公司,公司的规模往往属于中小规模,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同时也急需资金的融入,如下图所示,新三板位于中国资本市场金字塔的底部基石处,对中国的资本市场影响很大,同时因为中小企业的数量众多,其市场规模也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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